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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城管工作信息(第1期)
发布时间:2018-09-10  【字体: 】  阅读次数:2454

    ◆考核办:

   一是在《焦作市城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收集整理综合各口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考核办法,并按照周检查、月考核、季排序的考评机制,较好地完成对五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比、排序工作,对督导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编发通报,督促整改。截止目前为止,下发督导通报37期,督导问题1900多个。二是较好地完成了我局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对天涯论坛、政府在线、山阳论坛、焦作日报晚报等媒体涉及我市城管、环卫、市政等方面的网络舆情处理工作的监督通报。截止目前,共收集备案城管系统网络舆情79件,有效的处置和回复率达到100%。  

 
   ◆环卫科:


    实施科学化作业,根据一路一策,主动避开交通拥堵峰期,不同天气条件下采取不同措施,充分发挥大、中、小型机扫车辆配合作业的模式优势,由过去单一的清扫改为湿扫、吸扫相结合;清扫保洁方式上,在综合运用洒水车、洗扫一体车、隔离护栏清洗车等大型环卫车辆的同时,购置小型机械化吸扫车,清理卫生死角,利用现有162台环卫作业车辆对城区130条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作业,每天机扫、洒水作业总里程达7000公里,面积862.2万平方米,城区主要道路快车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

   ◆数字中心:  


    一是在“四城联创”工作中,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调整信息采集人员采集范围,重点对“1045”和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和采集。上周,通过数字城管系统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信息采集,立案派遣198起案件,结案45起,未结案件153件,结案率22.72%,涉及“1045”类案件共139件。城区政府案件125起,市直部门案件50起,快速上报处置案件23起。二是安排信息采集人员在巡查的同时,配合局执法科对解放、山阳和示范区城管局佩戴执法记录仪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47次,88人,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至局执法科。 


   ◆渣土办:


    为确保我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服务的告知函》,同时,渣土办还主动与山阳、示范、解放区政府棚改办进行对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到示范区5个棚户区工地、解放区3个棚户区工地进行摸排,为下步各工地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组织两家特许经营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各项目工地负责人召开会议,在保障用车的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运输;三是安排专人对山阳区5个已开工工地实施日常监管,并严格要求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四是为推动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做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保障工作。 


   ◆广告科:


    1.对“1045”路段、部位重点排查,建立台账79处(面积约1060平方米),目前全部销号完毕,除台账外,中站区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丰收路西段自建房设置121块、2200平方米的楼体、楼顶、招牌广告全部拆除完毕。
    2.截止目前,我市累计投入资金1600万元,对人民路、丰收路、建设路、塔南路、迎宾路、民主路、解放路等12条道路上的122家企事业单位160栋楼体,以及龙源湖周边、东方红广场等重点部位实施夜景亮化建设,建成共计1850千瓦的城区亮化设施,打造出了以龙源湖公园为“点”、周边道路为“线”,“点线”结合,规模成“片”的城市亮化景观,不仅改善了市民的夜晚休闲环境,也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旅游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3.五城区城管局清理张贴、喷涂小广告5900余处,橱窗广告1439处,清理取缔灯箱广告713个,条幅广告986个,标牌指示牌29个,路灯杆广告牌6个,收缴散发小广告2500余份。
    4.目前,五城区对解放路、塔南路、建设路等25条道路门头招牌进行升级改造,原有6214块,面积约73940平方米;已拆除3052块,面积约36289平方米;已升级改造完成2527家,面积约30046平方米;正在改造525块,面积约6240平方米,解放区先期投资800万元,山阳区投资约720万元。其中民主中路、塔南路的门头招牌改造很有特色,是我市门头招牌升级改造的样板。


   ◆执法科:


    1.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为完善《焦作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草案),局执法科协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出席会议,并就草案修订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局执法科对会上各单位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纳和梳理,并对草案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2.城管制式服装采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全体执法人员着装,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树立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局执法科积极推进城管制式服装采购工作。8月15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9月11日开标。
    3.创新执法模式,建立“驻队律师”制度。我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派出3名专业律师,组成律师团队,每周固定时间到我单位办公,为我局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进一步明确驻队律师工作责任和要求,局执法科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驻队律师职责、驻队律师调解制度、驻队律师协助执法制度、驻队律师行为守则、驻队律师服务承诺、一般程序案件流程图、简易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充分发挥律师在加强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让城市管理执法更加法治化。


   ◆城建监察支队:


    1.一是实行网格化、错时管理管理和“721”执法管理举措,细化责任分解,定人定岗定责,强化巡查督导。二是开展场桥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对东方红广场做好日常对卡拉OK等群众性娱乐活动的规范管理工作,及时提醒他们控制音响分贝,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束,达到了不扰民、无投诉的管理目标。一周来,共清理、疏导场桥“三种经营”90多起。
    2.按照市局户外广告整治要求,全面跟踪排查统计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对城区违章户外广告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按要求督促整改或拆除。


   ◆办公室:


    一是信息工作有很大进步。近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格局不够、站位不高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撰写的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城管工作取得亮点和成绩,像“我局服务和保障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环卫公厕革命”等多篇信息均被《市委工作信息》、《政府工作信息》采用,不仅展示了城管人的新形象、新作为,更鼓舞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士气。二是服务好全局工作。近期办公室紧扣“三个方面”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督导局长办公会确定完成事项的办理、紧盯文件运转、协助相关业务口起草各类文件,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电动车棚的招标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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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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