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职能
公用事业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0-11-08  【字体: 】  阅读次数:17010

副科长:张鑫

电话:3557257

办公地址:焦作市普济路1368号

办公时间:夏季:8:00-11:30 ,15:00-18:00;冬季:8:00-11:30,14:30-17:30

传真:0391-2607155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纯加气站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污水处理企业运营工作;负责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公用事业企业的行业监管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打印 关闭 收藏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主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普济路中段1368号     E-mail:jzcgxx@126.com     电话:0391-2607110
豫ICP备202202173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20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8   技术支持:焦作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