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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字体: 】  阅读次数:212

尊敬的刘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及时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焦作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及时修复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我市城市道路重复开挖的主要原因包括如下:

(一)各部门间缺协调:管线涉及的单位繁多,包括雨污水,自来水,燃气,电力、交通、电信、联通等多个部门,各类管线产权单位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政,无明确的管线改造施工计划,管理部门难以统筹安排,是造成城市道路重复挖掘的重要原因。

(二)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重复开挖:由于各类管线如:自来水、热力、燃气管道等爆破抢修,以及因民生工程需要实施的散户接电,接气、接水项目,均需对城市道路进行开挖。

(三)违章开挖现象对城市道路造成的损坏:个别部门不经审批,以管线抢修为由擅自对市管道路进行肆意开挖的现象,己经产重影响到道路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其中交警部门安装立杆,信号灯的违章开挖现象尤为严重。

  二、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以“绣花功夫”落实各项举措。

完善完备的市政道路设施是市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是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能,是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增加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载体。但是,从我市当前城市道路的现状来看,主观上相关职能部门对“大城管”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建设、轻维护与管理的倾向依然存在。为此,市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市民安全出行为目的,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强巡查、重落实、严督导,加大对恶意损坏道路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从源头上控制道路挖掘现象。

一是严格道路巡查监管。目前,城区27条主要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监管由我局所属二级机构市政设施所承担。在日常巡查监管中,我局坚持以网格化、区域化管理为重点,以执法人员一线巡查督导为基础,认真履行巡查监管职能,做到巡查监管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初步形成了横向管理到边,纵向管理到底的城区道路施工巡查监管体系。为保障城区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发挥积极作用。2月17日,由市城管局市政科牵头,在市政所会议室召开了由水、电、气、热、通信等10家管线单位参加的针对道路挖掘回填质量问题“集中约谈会”,会议以投影的形式,对管线单位挖掘施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曝光,共列出问题45处,其中水务6处、热力18处、电力1处、燃气10处、公安交警10处,市政科王梅花科长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要做到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市政所要进行督导,截至目前,已整改29处、道路大修7处(大修后恢复)、整改不到位2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整改,有效治理破道施工不规范问题,最大限度还路于民

二是完善挖掘施工监管制度。为提升市政设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局针对道路挖掘施工先后出台了《城区道路挖掘施工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城区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制度《城区市政设施问题巡查发现、督导、落实、反馈制度》等文件,从工作流程、监管标准责任分工、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为推动城区市政设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三是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我局组织宣传《焦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全市人民执法、懂法,人人爱护城市道路设施;提升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市政设施意识和行动自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于损坏城市道路行为,依法处罚,保证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政道路巡查监管力度,并聘请市民观察团、定期邀请广大市民市政道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措施,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市政道路管理规范有序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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