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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管理所“三公”经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19  【字体: 】  阅读次数:1265
2015年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内设六队、二室。主要职责是: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线、路灯、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负责对城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人员共有编制72人;在职职工69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市管28条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督促产权单位及时维修市政设施问题,并对未按规定完成维修任务以及破坏、损害、侵占市政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对使用非自来水的用水户征收污水处理费。
    3.对国家、省驻焦企业和市属企业以及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征收垃圾处理费。
    4.对城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完成市政设施专项整治等市、局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405.76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382.2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3.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40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6万元,含人员经费344.93万元,公用经费18.83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附表: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xls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预算数

2015年预算数

“三公经费”小计

1

19.86

19.86

  1、因公出国(境)费

2

0.00

0.00

  2、公务接待

3

0.09

0.09

  3、公务用车费

4

19.77

19.77

     其中:(1)车辆购置费

5

0.00

0.00

           2)车辆运行维护费

6

19.77

19.77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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