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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三公”经费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19  【字体: 】  阅读次数:1124
2015年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内设办公室、市容秩序监管办公室、市容秩序考核办公室、广告监管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铁路沿线市容秩序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负责处理巡查督导大队发现的城区乱贴乱画、乱搭乱挂、“三种经营”、污水漫流、交通秩序、广告匾牌、破门开店等市容秩序方面的问题;受理人民群众对城市市容秩序方面的投诉;对有关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负责对城区西瓜、冷饮、鞭炮等临时性摊点的设置定位进行规划、定位、审批,并组织各城区进行实施;负责城区户外广告方面的日常监管、门头招牌、店外促销活动、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负责对五城区市容秩序方面进行监管、督办、考核;负责8座过街天桥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共有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1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对城区经营摊位和西瓜、冷饮、鞭炮等临时性摊点的设置定位进行规划、定位、审批,并组织各城区进行实施。
    2、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画面内容等方面的日常监管、门头招牌、店外促销活动、非法喷涂张贴小广告的监督考核。
    3、负责对五城区市容秩序方面进行监管、督办、考核。
    4、负责8座过街天桥的日常管理工作。
    5、完成有关市容秩序方面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56.20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56.2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5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万元,含人员经费48.77万元,公用经费3.4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附表: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市容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xls
          2.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市容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xls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预算数

2015年预算数

“三公经费”小计

1

1.43

1.43

  1、因公出国(境)费

2

0.00

0.00

  2、公务接待

3

0.13

0.13

  3、公务用车费

4

1.30

1.30

     其中:(1)车辆购置费

5

0.00

0.00

           2)车辆运行维护费

6

1.30

1.3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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