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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8  【字体: 】  阅读次数:207

丁建桥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管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焦作市静脉产业园西部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置问题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项目专班会同静脉产业园运营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并就有关问题向业内专家咨询论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西部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与东部静脉产业园飞灰填埋场合并建设”的建议。市城管局经过认真调查摸底,由于东部园区配套的飞灰填埋场目前尚未建成,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再加上东部园区飞灰填埋场一期建设的一号库设计建设库容有限,仅能保障东部园区使用,目前不具备接收东部园区以外的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理能力。

二、关于您提出的“博爱县不具备选址条件,在孟州市、沁阳市、温县境内,开展飞灰填埋场选址工作”的建议。考虑到西部园区建设总体方案、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已经通过省、市发改、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核准批复,有关专家指出,原则上西部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所产生的飞灰应按核准批复,运送到博爱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若突破原设计方案和环评审批,出现新的问题,需在原有基础上按程序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论证报批来解决此问题。

近期,根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要求,博爱县政府已租用一座飞灰暂存仓库,初步解决了此问题;下一步,将报请市政府协调,拿出一个妥善解决办法,请丁委员放心,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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