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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29  【字体: 】  阅读次数:271

尊敬的王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过街天桥利用率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焦作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设概况:经了解,解放路过街天桥于2010年由焦作市润生新元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3年,建设运营方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反广告发布规定等原因市城管局按照市领导相关批示指示精神,与财政局、审计局联合成立项目审核工作组,通过慎密审核和严格的回购流程,完成解放路8座过街天桥审核回购工作2022年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对人民医院门前的天桥进行了拆除,现管理7座过街天桥

(二)管理概况:2013年以来解放路8座(现在7座)过街天桥一直由我局负责维护、保洁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对过街天桥进行安全监测、钢结构维修栅栏更换和桥体防锈刷新,并安排3名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清洁和维护,保障过街天桥安全运行,努力让过街天桥成为市民通行的“安全港”“便捷通道”。

(三)过街天桥利用率底的问题分析:经了解分析,我市过街天桥利用率低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天桥与路口距离相对来说不是太远,市民不愿爬高上低,认为上天桥耗时还费力,不如直接过马路舒服;二是市民走人行天桥横过马路的文明习惯还没有这养成,认为走人行横道同样很安全,我市现有的天桥,大多都与斑马线并存,人都有惰性,会本能地选择捷径

一、关于安装自动扶梯。利于老年人、腿脚不是很方便的人或是残疾人,自如出行问题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修建人行天桥等设施,需要要结合人口、交通、产业等统筹分析,需要完善相关法规、规范及规划,做好资金预算安排,为安装自动电梯提供支撑。另外,过街天桥设置扶梯后期维护成本高昂,且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故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他城市类似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待我市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有规划建设后,我局一定配合完成相关业务工作,推动人行天桥加装电梯工作更加顺利地开展并做好后期管理维护工作。

二、关于您提出的“取消人行天桥下斑马线,避免造成安全隐患”问题

  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进行了实地论证,我市设置人行天桥,就是倡导市民过街走人行天桥,但不少路口路况复杂,人行天桥功能、设施不完备,天桥没有设计坡道,非机动车和手推车等无法上桥过街;天桥上桥步梯比较陡、上下桥行程较远等,导致部分人不愿意走天桥。这样的路口路况下,人行天桥下仍旧保留斑马线是主要原因;如果路口人行天桥设施完备,能供行人、非机动车方便地过街,这种“重复组合”自然会取消。

目前,我局主要负责七座天桥的维护、保洁和日常管理工作,建议通过规划、交警部门优化交通信号设置、加强交通管制、宣传引导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方式,进一步倡导市民过街走人行天桥,保障行人出行安全。待相关部门在此处有建设规划后,我局一定做好后期管理维护工作,努力让过街天桥成为市民通行的“便捷通道”。

三、关于您提出的“在老山阳商城处建人行天桥,取消摩登街处的人行天桥,利于市民安全快速过街”问题

  目前,我局主要负责已移交的7座过街天桥的安全检测、刷漆防锈、保洁等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在在老山阳商城处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属自然资源规划局职责,待相关部门在此处有建设规划后,我局一定做好后期管理维护工作,努力让过街天桥成为市民通行的“便捷通道”。

  四、市规划局对提案的回复

1.针对新建天桥,市自然资源部门将靠前服务,一次性告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并在材料齐全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市自然资源局正在起草《焦作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批)豁免清单》,建设公益性的天桥、地下通道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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