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 ||||||||||||||||||
发布时间:2015-10-29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932 | ||||||||||||||||||
2014年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5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总体规划。
2、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对城管监察队伍的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4、负责城区市管市政设施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 5、负责对城市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管,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办理。 6、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查处违章户外广告;负责对城市建筑物、道路、沿街标志等容貌的监管。 7、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车辆清洗等行业管理;拟订环卫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卫作业标准;负责对环卫管理和作业实施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负责城区垃圾、渣土管理和终端处理;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区机动车辆和国家、省、市大中型企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负责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并对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城区星级旅游公厕的管理。
8、拟订全市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9、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 10、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1、承办市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7097.71万元,
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117.60万元;
2014年全年支出决算数:8215.31万元;
2014年末结转和结余:1560.69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公款出国(境)费
2014年我单位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为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共有公务车及生产作业车辆29辆,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60.66万元(含维修费16.9万元,燃料费34.88万元,路桥费2.07万元,保险费等6.81万元)。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规定,强化内部监控,2014年公车运行维护60.66万元比2013年82.45万元减少22.49万元,减少27%。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单位公务接待严格按八项规定执行,没有公款吃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4年公务接待费为0.64万元(误餐费为0.55万元、招待为0.09万元)。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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