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5-10-29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010 |
2014年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内设6个职能科(室、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负责垃圾处置的消毒、防爆、监测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 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根据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的批复》(焦编〔2008〕11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级别正科。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人。作业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 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共接纳焦作市五城区及修武县生活垃圾25万余吨,构建垃圾堆体30万立方米,利用沼气发电实现碳减排7万吨,进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进行管理,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各环节规范有序。对每日作业单元,使用生物制剂和高效氯氰菊酯进行消杀抑味灭蝇;对作业完成区域,及时使用黄土进行20CM厚度覆盖;对填埋气体,由管道集中收集至发电站资源利用;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采用生物+反渗透技术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针对垃圾倾倒过程中散发异味问题,建成并应用生物除臭系统;对环境因子的监测,实行自检和环保部门监督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环保措施可靠得当。在省住建厅开展的全省120座垃圾处理场年度考核工作中,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动态管理考核优秀格次”。被共青团省委、省建设工会授予“全省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628.4万元,
2014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209.7万元;
2014年全年支出决算数:595.9万元;
2014年末结转和结余:242.2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1.公款出国(境)费
2014年我站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4年,市垃圾处置管理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35.7万元。我站共有公务车及作业车辆23辆,日常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
3.公务接待费用
我站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2014年公务接待费为0.51万元。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
2015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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