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内设六队、二室。主要职责是: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线、路灯、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负责对城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人员共有编制72人;在职职工70人;离退休人员13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对市管28条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督促产权单位及时维修市政设施问题,并对未按规定完成维修任务以及破坏、损害、侵占市政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对使用非自来水的用水户征收污水处理费。
3.对国家、省驻焦企业和市属企业以及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征收垃圾处理费。
4.对城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5.完成市政设施专项整治等市、局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435.75万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415.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0.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43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05万元,含人员经费378.85万元,公用经费28.2万元;项目支出28.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5.7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09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9.77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加大经费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