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6-01-28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081 |
2016年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成立于2006年8月,是隶属于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焦编〔2006〕54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二)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和机械化清扫、撒水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城区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对垃圾处理场进行监管;(四)对运输车辆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道路抛洒,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五)对各城区环卫车辆密闭运输,保持车辆整洁,装载平衡平稳,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露、遗撒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六)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是隶属于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的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人员编制15名,在职职工14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是对五个城区环卫处辖区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河道、铁道沿线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对城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五城区内乱倒生活垃圾的查处和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方面问题的投诉。负责对市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和融雪作业。负责中心城区内55座公厕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0.44万元,均属于当年财力拨款。
三、支出预算
2016年预算支出7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4万元(人员经费57.39万元,公用经费6.0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一)人员经费57.39万元。
1、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共计46.59万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
2、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10.44万元
(二)公用经费6.05万元。其中:办公费、水电费等4.05万元,特殊定额公用经费2万元。
(三)项目支出。 环卫监管巡查工作经费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为1.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3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6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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