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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发布时间:2016-01-28  【字体: 】  阅读次数:857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15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三公经费”小计

1

1.44

1.30

  1、因公出国(境)费

2

0.00

0.00

  2、公务接待

3

0.14

0.00

  3、公务用车费

4

1.30

1.30

     其中:(1)车辆购置费

5

0.00

0.00

           2)车辆运行维护费

6

1.30

1.3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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