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6-01-28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098 |
2016年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内设6个职能科(室、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负责垃圾处置的消毒、防爆、监测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根据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的批复(焦编〔2008〕11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级别正科。核定事业编制16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人。作业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年预计接纳处理焦作市五城区及修武县生活垃圾27万余吨,严格遵循作业标准及作业程序,进行运输车辆进场——垃圾检验——智能化计量——定点倾卸——分层分单元作业——机械摊铺、压实——消杀——黄土覆盖——消毒抑味——渗滤液处理——定期环境监测等工艺流程操作,构建垃圾堆体30万立方米,利用沼气发电实现碳减排7万吨。
2.进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圆满完成市、县各项创建活动中分配的各项任务以及市城管局关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中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
4.在省住建厅开展的全省120座垃圾处理场年度考核工作中,连续第五年被评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动态管理考核优秀格次”。共青团省委、省建设工会授予“全省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省建设工会授予“建设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5.31元,其中:当年财力拨款75.3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1万元,含人员经费61.62万元,公用经费4.69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3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0.2万元,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开源节流的原则,加大经费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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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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