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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9  【字体: 】  阅读次数:142

白艳玲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焦作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制定条例是完善交通管理法制化进程的迫切需要。由于我市对城市停车问题重视不够,停车设施建设总量不足,缺乏有效统一的停车管理法规,各职能部门在法律上应有的职责和权力未被有效明确,管理多头、缺位、越位等问题十分突出。目前,我市停车管理的法律依据只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弹性大,落地性不足,需要依靠各地执法者依据具体情况来实施,其实也就赋予了执法者比较多的自由栽量权,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就会时有发生。由此可见,加强地方立法,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是当前我市交通管理法制化进程的迫切要求。

  (二)制定条例是促进停车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停车设施不足是历史欠账,仅靠政府投资建设不现实。停车收费在我市是一种低价管制状态,停车场建设投资大且收益低,社会各方面的投资积极性自然不高。在当前情况下,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停车设施建设,必须通过地方性立法建立起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鼓励政策,把停车问题推向市场,让停车产业走上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三)制定条例是解决停车管理诸多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停车管理存在问题很多,如何解决好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小区消防车道管理、路外临时停车场、智能停车场建设营运等热点问题,是规范城市停车管理一项重点工作。制定专门的停车立法,从立法层面解决当前城市停车管理的顽瘴痼疾,是解决停车管理诸多问题的迫切需要。

二、市城管局接手以来所做的工作

2022年8月,按照市领导批示,市城管局承担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牵头部门职责。截至目前,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推进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项目建设。2022年以来,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高起点谋划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建设条件。本项目原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完成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2023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印发了《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地方国有企业不宜参与市本级特许经营项目,为此将本项目的实施模式由特许经营变更为政府直接授权,我局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提供智慧停车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在广泛开展调研、多方沟通协商以及充分借鉴省内外实践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焦作市城市智慧停车建设项目授权经营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办法规科、市司法局法制审核意见,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先后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程序。目前,我局已将各项相关资料提交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后开始实施。二是编制我市停车场专项规划。2023年3月,我局向市政府呈报了编制专项规划的请示。按照批示要求,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牵头,完成了《焦作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的招标、现场调研、送审稿编制工作;分别征求了城管系统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召开《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在市城管局网站上对《专项规划》进行了公示。2023年12月,召开了市政府智慧停车项目汇报会,会议要求落实建设用地,明确建设期间遇到困难的解决方案,修订完善后将按程序规定报市规委会审议。2024年2月市政府召开了《专项规划》)汇报会,会议同意将《专项规划》提交规委会审议。5月16日,我市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讨论通过了《专项规划》。三是推动停车场地方立法工作。2023年1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申报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计划的报告》,目前《焦作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被列为市人大2024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去年我局组织人员赴洛阳、南阳、信阳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拟定了立法起草工作方案,组建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起草工作研讨会等,启动了《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作为停车场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指导性文件,《条例》参照其他地方立法的做法,拟设总则、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场经营和管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八章。《条例》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规范停车场管理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打造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特色亮点,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行为。关于“突出“建管并重”的理念,“协同共治”的管理机制;停车场资源共享化、利用充分化;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在《条例》制定过程中予以充分考量。二是把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力争年底前建成我市城市运管服平台,提升停车设施智慧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停车设施智能便捷,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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