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5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08-20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287 |
焦斌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焦作市解决集中供暖问题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执行的供热价格中未将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纳入供热企业的经营成本。为妥善解决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的问题,我局和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系统部署,积极推动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工作。 一、推动供热调价工作 2022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发改委会同我局启动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工作,通过严格履行相关定调价工作程序,在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报请市政府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工作,调整后的价格自2024-2025年采暖季开始执行。我局会同市发改委研究起草《关于对我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政策进行公告的请示》,目前待市政府审批。 二、明确庭院管网维修责任 《焦作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拟调整方案》对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进行了明确,将庭院内供热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价格调整三年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据实纳入供热企业经营成本,核定价格标准,从而解决目前庭院管网维修维护责任主体不明、标准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供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局正在牵头研究制定《焦作市中心城区自建庭院供热管网设备设施验收移交实施方案》,将对相关政策进一步予以明确。 谢谢您对我市公用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7月23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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