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协提案提案办理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0  【字体: 】  阅读次数:300

牛宇鹏委员: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城乡口袋公园和郊野公园管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口袋公园、郊野公园面积逐年提升,各城区、各部门在绿地建设和管理中各自为战,缺乏统筹考虑和安排,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失管、漏管问题时有发生,病虫害防治等精细化养护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日益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不能更好发挥园林绿化的社会效益和生态功能。针对委员的建议,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口袋公园和郊野公园管理。

一、明确管护主体

我市绿地一直以来分别由市直部门和各城区建设、管理。长期以来因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缺乏统筹考虑和安排,建设和管护水平参差不齐,存在重建轻管等现象。为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焦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园林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焦城建管委办〔20241号),健立园林绿地管理责任台账,每块绿地都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实现建成区范围内各类园林绿地全覆盖管护,确保从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到日常管理全过程监管,切实提升城市绿地品质,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健全完善精细化长效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将口袋公园和郊野公园的高标准管护贯穿于建后管理全过程,制定《焦作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从植物养护管理、植物种植调整、绿地清理与保洁、景观水体管理、附属设施管理、重大活动和节日管理、绿地应急防灾管理等方面,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管理标准,体现了“分级分类、精准管理”理念,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和指导。

二是制定《焦作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将口袋公园和郊野公园纳入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考核范畴。成立考核小组,按照绿地级别,对绿地采取“日常巡查、季度考核、专项督查、年终评价”全过程监管的形式,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打分标准,确保公园实现绿化、设施、园容园貌全方位监管,提升园林绿地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础设施和绿化改造

针对部分公园游园基础设施落后情况,适时提档升级。近年来,市园林绿化中心已在北环路、普济路、民主路、丰收路等道路沿线新建改建口袋公园50余处。2024年谋划对缝山公园、火车站广场、五孔桥游园等绿地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绿化提升,目前已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同时,常态化开展公园基础设施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批次进行维修维护。

按照国球进公园的要求,配合市体育局逐年在公园内增设乒乓球台等体育设施。2023年完成6个乒乓球台的安装,2024年完成人民公园、月季公园、沁泉湖公园、五孔桥游园等12个乒乓球台安装,切实增加市民体育活动场地。

四、加强郊野公园生态环境保护

郊野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按照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定执行,根据《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禁开山、采石、开矿、垦田、烧荒、修坟立碑等破坏地形地貌、植被和景观的活动,以及建设与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相适应的项目和设施,对属于自然保护区范围的,禁止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挖沙等活动,严厉打击毁林滥采、毁绿乱种、修坟立碑等违法行为。龙翔矿山公园、南太行•花海广场、缝山公园、黎明脚步山地公园等沿山公园,已成为人们休闲健身、近郊旅游的好去处。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城区加强郊野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依据《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机动车辆入园,加强噪声管控,对采摘花果、捕捉动物、遛狗、钓鱼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郊野公园绿化注重环境效应,促进自然生态修复和环境优化,科学组织游憩、休闲、健身、科普等多样化户外活动。

五、健全社会监督投诉反馈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做好《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的宣传。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标牌、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发扬“主人翁”精神,增强自身文明意识,自觉维护公园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与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合作,形成强大社会力量,参与公园服务与秩序管理。

二是开设微信公众号,宣传城市园林绿化成果,科普园林知识。在公园游园显著位置和公众号、官网,公布投诉电话,受理各类问题反馈。

三是完善“百园问计”平台,畅通绿地各类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并回应市民关注的问题,强化社会监督力量。

四是建立问题反馈落实机制。针对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根据问题的大小和财政投入的多少,列出整改时限。对于微小投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于需要少量投入的限期一月内整改完成,对于投入较大、问题较大的,可按时间节点逐步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平台反馈。

 

                                                             2024724


打印 关闭 收藏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主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普济路中段1368号     E-mail:jzcgxx@126.com     电话:0391-2607110
豫ICP备202202173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20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8   技术支持:焦作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