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染围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17-11-01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812 |
焦作市市城管局 关于“污染围城”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整改的报告
市审计局: 焦作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对我局管理的“污染围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我们收到焦审外调报〔2017〕9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审计指出“污染围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关于市城管局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9137.60元。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2017年7月,我局向市政府申请拨付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小组运行经费10.25万元。经与财政部门协商,已同意将此项申请经费从市城管局的2016年污染围城经费结余调整使用。我们已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2、污染围城补助和就餐费用列支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鉴于“市污染围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是焦作市委、市政府为完成专项整改工作成立的临时单位,现任务已完成,单位已取消,人员已解散,超发的补助无法追回。我局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同志认真学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工作,重新学习各项补助发放使用的标准和用途,在今后相关经费的支出中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延伸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现已基本整改到位。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山阳区中星街道办事处、马村区城管局和马村办事处、示范区宁郭镇等基层单位。我们已按审计组要求,督促各相关城区及办事处,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完善使用各类财务票据,调整规范好各项财务支出行为。 三、下步工作要求 我们将按照审计要求,规范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配合好财政部门修定完善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开展专项工作。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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