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各城区道路环卫工作路长制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9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743 |
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 为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明确工作责任,提高环卫工作质量,各城区清扫道路实行路长制。路长主要工作职责包括:道路的清扫保洁(包括机械化清扫保洁和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垃圾箱管理、“双十”标准作业、禁止焚烧垃圾杂物监管等各项环卫工作。 望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严格按照路长制加强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进行机扫、吸尘和喷雾、洒水,人工清扫要尽量降低作业幅度以减少二次扬尘,切实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同时,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须根据通知精神,参照附表,建立区管道路路长制并进行公示。
2017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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