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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各城区道路环卫工作路长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字体: 】  阅读次数:1743

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

为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明确工作责任,提高环卫工作质量,各城区清扫道路实行路长制。路长主要工作职责包括:道路的清扫保洁(包括机械化清扫保洁和人工清扫保洁)、洒水、垃圾箱管理、“双十”标准作业、禁止焚烧垃圾杂物监管等各项环卫工作。

望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严格按照路长制加强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按照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进行机扫、吸尘和喷雾、洒水,人工清扫要尽量降低作业幅度以减少二次扬尘,切实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同时,各城区环卫处(城管局)须根据通知精神,参照附表,建立区管道路路长制并进行公示。

附件:各城区道路环卫工作路长及责任人明细表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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