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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9  【字体: 】  阅读次数:1144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

2018年度部门

                2018年10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成立于20068月,是隶属于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人员编制15名,在职职工15人。   

(二)部门职责

根据焦编〔2006〕54号文件精神,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二)负责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和机械化清扫、撒水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城区乱倒垃圾行为的查处,对垃圾处理场进行监管;(四)对运输车辆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道路抛洒,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五)对各城区环卫车辆密闭运输,保持车辆整洁,装载平衡平稳,捆扎牢固,不得沿路泄露、遗撒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六)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七)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编制15人,在编人员15人,其中正科一名,副科一名,科员8人,工勤岗位5人。

第二部分

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收入153.14万元,支出总计153.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1.86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收支均有所增加,2017年人员支出109.87万元,2018年人员支出为141.72万元,仅人员经费一项增加31.85万元(其中包括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4.14万元,年度目标考核奖5.48万元,月度目标考核奖19.82万元等),增长率为28.99%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15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1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1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14万元,占97.39%;项目支出4万元,占2.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3.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1.86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收支增加;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6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万元,占9.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万元,占5.86%;城乡社区支出121.47万元,占79.32%;住房保障支出8.29万元,占5.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03万元、津贴补贴2.81万元、奖金35.38万元、绩效工资28.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1万元、医疗保险缴费4.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7万元、住房公积金8.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1万元公用经费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2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  2017年预算数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2017年和2018年我单位预算中均未申报此项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增减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2017年和2018年两年的预算中均未申报公车运行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监管巡查考核工作车辆的燃油和维修费用,比2017年减少(增减)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使用规定标准申报当年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2017年和2018预算中年均未申报公务接待费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201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42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2.12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2017年减少1.69万元,主要原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年预算是3万元,2018年预算1.3万元,减少了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焦作市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2.6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79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项目支出为环卫监管巡查工作经费,根据焦编〔2006〕54号文件所划分的职责,此项费用主要用于考核小组在对城区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铁路沿线环境卫生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和机械化清扫、撒水等工作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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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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