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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9  【字体: 】  阅读次数:1119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年10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部门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职责

河南省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隶属于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6人,在职15人,生产工人实行市场化运作。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其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负责垃圾处置的消毒、防爆、监测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

第二部分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城市垃圾处置管理站2018年收入156.42万元,支出总计156.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缴费比例、计发办法、预算管理等方面统一部署,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5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4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5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2万元,占97.4%;项目支出4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6.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3.35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根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缴费比例、计发办法、预算管理等方面统一部署,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61万元,占0.39%;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4万元,占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占5.91%;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8.54万元,占5.5%;城乡社区支出123.78,占79.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  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2017、2018年没有使用因公出国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工作任务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修费,2017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下降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公务车管理制度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我单位2017、2018年没有使用公务接待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0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安排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5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7.3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6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固定资产总额89.9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04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垃圾监管:是指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0181029



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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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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