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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9  【字体: 】  阅读次数:1070


 

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内设办公室、市容秩序监管办公室、市容秩序考核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河南省焦作市市容秩序监管中心是隶属于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领导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0名,在职职工10人。所需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给。其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河道、铁路沿线市容秩序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负责处理巡查督导大队发现的城区乱贴乱画、乱搭乱挂、“三种经营”、污水漫流、交通秩序、广告牌匾、破门开店等市容秩序方面的问题;受理人民群众对城市市容秩序方面的投诉,对有关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

二、市容秩序监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为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无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收入116.49万元,支出总计116.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工资、考核奖增加以及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等增加了收入支出结构。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收入合计11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支出合计1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9万元,占96.6%;项目支出4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6.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工资、考核奖增加以及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等增加了收入支出结构。;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48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万元,占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4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6.49万元,占5.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1.66万元,占78.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76.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秩序巡查,比2017年增加1万元,较上年增长76.9%,主要原因:全市开展“四城联创”工作,市容秩序巡查督导工作任务、路段范围增大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公务接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容秩序监管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5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培训费正常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4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容秩序监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7.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三种经营:是指商贩(商户)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对市容、交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违章行为。

九、四城联创:是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2018年市容秩序监管中心【06】预算公开表
2018年市容秩序监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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