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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9-29  【字体: 】  阅读次数:717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二〇一九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总体规划。

(二)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对城管监察队伍的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中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负责城区市管市政设施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

(五)负责对城市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管,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办理。

(六)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查处违章户外广告;负责对城市建筑物、道路、沿街标志等容貌的监管。

(七)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车辆清洗等行业管理;拟订环卫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卫作业标准;负责对环卫管理和作业实施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负责城区垃圾、渣土管理和终端处理;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区机动车辆和国家、省、市大中型企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负责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并对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实施监督;负责城区星级旅游公厕的管理。

(八)拟订全市城市夜景照明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

(十)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6个,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科、户外广告管理科、环卫发展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焦作市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焦作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88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66.85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四城联创补助经费均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支出数额较2017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36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5.53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2,13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90万元,占3.91%;项目支出11,663.53万元,占96.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880.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66.83万元,下降26.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四城联创补助经费均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支出数额较2017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5%。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45.91万元,下降17.9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四城联创补助经费均为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支出数额较2017年减少,且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12.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74万元,占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29万元,占0.22%;节能环保(类)支出1072.27万元,占10.01%;城乡社区(类)支出9094.42万元,占84.89%;其他(类)支出520.85万元,占4.86%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0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4%。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用支出完毕。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7月份增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7月份增加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1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购置道路清扫设备后存在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9.49万元,支出决算为44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四城联创、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531.32万元,支出决算为44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年末存在结余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四城联创工作任务艰巨,公厕改造及运行经费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8.9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静脉产业园、城管装备等项目招标采购过程较为复杂,项目资金结转后跨年度实施;城市天桥、南水北调跨渠桥等项目维修经费预算资金拨付较晚,年底未实施完毕,资金跨年度实施。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63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642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四城联创补助经费年初预算数较少,但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任务艰巨,支出增加。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0.68万元,支出决算为5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扬尘防控办公室日常运转经费未实施完毕,资金结转,项目跨年度实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4.6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37.59万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一般性支出;退休人员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1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5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32万元,支出决算为77.3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77.32万元,支出决算为7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6.32万元,购置车辆4辆,其中公务执法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维护、保险、路桥费等费用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度减少813.68万元,下降91.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减少,购置费用降低。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在绩效目标方面,本单位在编报下年度预算的同时设定绩效目标,将资金数额较大、重点民生项目纳入绩效管理,根据项目实际编制绩效目标,便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二是在绩效跟踪方面,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跟踪,把绩效跟踪与加强当年预算执行、实施预算调整相结合,与业务科室结合,对重点项目进行定期绩效跟踪,提高绩效跟踪效率;三是在绩效评价方面,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100万以上项目分别进行绩效评价,对100万以下的项目合并进行绩效评价,并实施绩效信息公开;四是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对市财政选取的重点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绩效结果运用起来,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于下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方面,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重点对100万元以上的数字城管运行经费、城区环卫工人“五险”经费、市管星级公厕运行经费、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及处置经费、机械化清扫洒水除雪经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项目基本均按照进度推进,资金按照项目推进进度均已完成支付。绩效评价指标科学、合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主要用于开展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及除雪作业,开展新增道路日常清扫保洁作业。其中机械化清扫、洒水、除雪经费等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冬季气温较低、路面易结冰,不适宜开展道路洒水和湿扫作业,资金支出较少,年末结转和结余数额较大。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57.4万元,支出决算为5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0.24万元,下降15.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正式在编人员数量减少,退休人员数量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5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15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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