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文件 /
焦作市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导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21  【字体: 】  阅读次数:15042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落实《焦作市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现结合实际,制定焦作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导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客观公正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核,强化治理举措,压实各县(市、区)、市直相关成员单位责任,推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

二、考核单位和内容

(一)县(市、区)

考核内容:1.是否制定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分工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机构;对市级交办的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办件是否及时整改、落实;是否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基础台账和问题台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牵头责任部门有无督导工作计划安排,是否开展督导检查、有无督导检查记录。

3.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应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测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4.是否对餐饮服务单位定期巡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是否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定期检测,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

5.在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中是否依法行政,有无行政处罚案例。

6.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是否覆盖本县(市、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五城区是否覆盖重点区域内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7.各县(市、区)在线监测平台与市级平台是否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以及联网后平台案件是否及时处理。

8.上级部门各类督导案件的是否能够及时反馈(中央、省委环保督察)。

9.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资料和报表等。

(二)市直相关成员单位

被考核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局

考核内容:1.是否制定本单位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2.在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方面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对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指导、督导、检查,有无督导检查工作计划和督导检查记录及图片资料;是否建立、健全本行业餐饮服务单位净化设施规范安装基础台账和问题台账。

3.检查、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规范安装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应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测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4.是否对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同时建立和完善巡查记录。

5.是否配合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并有配合记录及图片资料。

6.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资料和报表等。

三、考核评分标准

详见附表12

四、考核时间

2022年7月1日前后两周(半年工作考核)

2022年12月31日前两周(全年工作考核)

五、考核安排

(一)计分方式

对各县(市、区)按照百分制考核,实行累计扣分。分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两种方式进行,每次随机抽查5—10家单位,抽查点位主要有沿街餐饮门店、商场食堂、机关企事业食堂、院校食堂、医院食堂等。根据得分情况,在11个县(市、区)排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

市直相关成员单位按照百分制考核,实行累计扣分,考核采取一是查阅资料,二是现场抽查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情况。在市直相关成员单位中排出第一名和最后一名。

(二)考核方式

由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督导考核组,分别派出2─3名精干业务人员,由1名副县级领导带队,对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成员单位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考核。

六、结果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对在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履职尽责、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考核结果将上报市政府,作为年终评奖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市直相关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各督导考核组,要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过硬的同志参加督导考核组,通过考核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二)严格标准。督导考核组要按照考核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查阅资料,并深入一线现场抽查,逐项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写出被考核单位的评价报告,参加考核人员应在考核表上签名。

(三)严明纪律。督导考核组要按照轻车简从、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廉洁自律,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附件:1、焦作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考核评分表(县、市、区)

             2、焦作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考核评分表(市直相关成员单位)

 


 

附表1

焦作市各县(市)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考核评分表

县(市、区):                                   日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分值

得分

备注

1

制定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分工等,有专门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机构。

查阅资料

5



2

完成市餐饮油烟防治办交办的餐饮油烟污染方面的督办件,发现一件未完成的扣2分。

查阅资料

5



3

有完整的规范安装餐饮服务业净化设施基础台账和问题台账,并按时上报市餐饮油烟办,不完整或未按时上报的扣5分。

查阅资料

10



4

有督导检查计划,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完整督导检查记录和图片。

查阅资料

5



5

严格按照河南省规定标准,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应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测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现场抽查

10



6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同时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记录档案。

现场抽查

10



7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

现场抽查

10



8

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依法行政,并有处罚案例。

查阅资料

5



9

餐饮油烟在线监测是否覆盖本县(市、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五城区是否覆盖重点区域内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现场检查

15



10

上级部门各类督导案件的是否能够及时反馈(中央、省委环保督察)。

查阅资料

10



11

各县(市、区)在线监测平台与市级平台是否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以及联网后平台案件是否及时处理。

现场检查

5



12

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资料和报表等

查阅资料

10



得分合计:

参加考核人签名:


附表2

焦作市市直相关成员单位餐饮油烟污染

治理考核评分表

  位:                                       日期:

序号

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分值

得分

备注

1

制定本单位2022年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查阅资料

10



2

在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方面履职尽责情况。对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指导、督导、检查。无督导检查计划扣8分,无指导、督导、检查记录和图片资料扣12

查阅资料

20



3

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净化设施规范安装基础台账和问题台账

查阅资料

10



4

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所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应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测合格,油烟净化设施应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现场抽查

25



5

对本行业、本系统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巡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同时应建立和完善检查记录档案。

现场抽查

15



6

配合牵头单位和县(市、区)做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并配有记录和图片资料。

现场抽查

10



7

是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资料和报表等

查阅资料

10



得分合计:

参加考核人签名:

 


打印 关闭 收藏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主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承办: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普济路中段1368号     E-mail:jzcgxx@126.com     电话:0391-2607110
豫ICP备2022021734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20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58   技术支持:焦作网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