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07-06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412 |
张盼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制定《焦作市停车场条例》”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市停车场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2021年7月我市成立了焦作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明确由市发改委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服务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统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工商注册信息,市房管中心负责协调各物业公司做好专项整治的配合工作。工作专班对城区停车场进行了全面排查与整治,截至2021年12月,取缔占用公共场地收费停车场17家,对城区31家正规收费停车场建立了管理台账,做好日常监管;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涉及各县(市、区)政府、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保障中心、税务局、公安局等多个单位,需要多部门统筹协调,市城管局将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公共停车场相关工作。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线、路灯、窨井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管。我局主要对占用人行道私自设置地桩、地锁的违法行为,按照《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近两年处罚案件两起(贵人居足道在果园路与和平街路东人行道擅自设置地锁和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园路与卫校西街西南角人行道擅自设置地桩),极大的震慑了擅自设置地锁的违法行为,提升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市道路的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政道路巡查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于损坏城市道路行为,依法处罚,保证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张盼代表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您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6日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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