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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6  【字体: 】  阅读次数:658

王丽娟、姬智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公共车位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我市公共停车位乱收费、占用城市道路、私设拦车杆等问题,城管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进行实地调查,具体情况如下:龙源湖西门路口西南、汽车站东北角非机动车道右拐区域被占用进行营利性收费,经核实属于汽车站内部设立的,按照规划图归汽车站所有,不存在占用城市道路;民主北路焦作人民公园西大门斜对公共停车位收费问题,属于焦作市多全泊车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收费公示牌。2021年7月我市成立了焦作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地点设在市住建局,明确由市发改委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服务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统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工商注册信息,市房管中心负责协调各物业公司做好专项整治的配合工作,我局也积极抽调人员配合专班做好全市停车场摸底统计,对收费性停车场进行专项排查,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乱收费停车场。通过专项整治,对违法收费停车场进行了取缔,规范了市场秩序;解放区检察北门路北的永济医院(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叉口西角路北),属于个人擅自设立拦车杆。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线、路灯、窨井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监管。我局主要对占用人行道私自设置地桩、地锁的违法行为,按照《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现已对解放区检察北门路北的永济医院(民主南路与映湖路交叉口西角路北)私设拦车杆进行了拆除。近两年处罚案件两起(贵人居足道在果园路与和平街路东人行道擅自设置地锁和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园路与卫校西街西南角人行道擅自设置地桩),震慑了擅自设置地锁的违法行为,提升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城市道路的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政道路巡查监管和行政处罚力度,对于损坏城市道路行为,依法处罚,保证城市道路设施完好。

王丽娟委员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真诚欢迎您们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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