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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焦作市城管领域集中开展废弃 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字体: 】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城管局(环卫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焦作市城管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焦作市城管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

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高城管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效能与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焦作市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城管领域治理工作体系,依法依规排查城管领域各类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确保群众“头顶”和“身边”安全。

二、重点任务

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等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各类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的排查工作。

    (一)严格落实《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排查未经审批、违规设置或不符合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的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等各类高空悬挂物、废弃构筑物。

责任领导:李东兴

责任单位:市容科、市容中心,各县(市、区)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二)排查生活垃圾处理、绿化树木、公园等管理区域的各类高空悬挂物、废弃构筑物。

责任领导:孙志勤

责任单位:环卫科、园林科、环卫中心、园林中心,各县(市、区)城管局(环卫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排查城镇燃气、城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利用围挡、灯杆等市政设施附属设置的高空悬挂物。

责任领导:赵保根

责任单位:事业科、市政科、事业中心、市政所,各县(市、区)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四)排查城市公共停车场区域的各类高空悬挂物、废弃构筑物以及利用路牌、公交站亭、宣传栏等设置的高空悬挂物。

责任领导:李东兴

责任单位:市容科、市容中心,各县(市、区)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五)城管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对职责范围内高空悬挂物、废弃的各类构筑物进行排查。

责任领导:李东兴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4930日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统一部署,专题研究,围绕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结合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点位,准确摸清底数,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统筹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101日至2025228日前)。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力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规范边严管、边执法边普法,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对于有主的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应积极动员当事人自行清理。对于无主的或暂未找到当事人的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应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进行处理。积极与涉及企业(产权所有人)开展沟通协调,注重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形成合力共治的工作新局面。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1231日前)。各单位要全面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严格规范处置、执法查处常态”的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处置长效管理机制。组织专门的督查考核和检查验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排查出来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统一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执行部门,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长效管理。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废弃构筑物和高空悬挂物处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群防、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图文并茂,形成信息及时上报、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三)统筹推进,严格督导。各部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按照实施步骤明确的各时间节点上报阶段性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市城管局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检查,抓好统筹调度、协调推进。

(四)巩固成效,完善机制。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责任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各级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治理长效机制。要积极主动开展安全告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切实守住“头顶上的安全”。

各责任单位报送材料时限:

1.20249261000前报送摸底排查台账。

2.2025220日前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以上二个方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报送至邮箱jzcgsrglk@126.com

联系人:王 鑫    电话:18303972302

 

附件:焦作市城管领域集中开展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

   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模板)

          附件焦作市城管领域废弃构筑物、高空悬挂物排查拆除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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