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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时间:2025-05-30  【字体: 】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频次上限

1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

2

城市绿线控制和实施情况检查

6

3

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监督检查

6

4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监督检查

6

5

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监督检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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