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8-08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
李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焦作经开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中站区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场调研,认真摸排。 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长及中站区城管局负责同志一同前往经开区,与相关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了解具体需求,并与经开区管委会沟通对接。经过认真排查,经开区满足规划建设停车泊位的区域主要为新园路等主干道,目前新园路人行道已规划停车位。尚在建设的经五北路、经二路、经三路、纬五路等路段,路面较宽部分路段满足规划停车位的条件,建议由交警部门牵头,联合中站区政府,在企业沿线道路施划路内停车泊位,增加车位供给。新园路以南的工贸区域,除厂区提供一部分停车位供自家员工停放以外,部分路段可停放车辆。其余主干道部分因道路窄,车流量大,且人行道窄,不满足规划停车位条件。 二、修建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经开区化工园区内部,因土地性质,未专门修建普通车辆停车场,但修建有危化品车辆停车场,目前正在运营招标阶段,待完全投产运营后,园区内危化品车辆将统一停放,可以有效缓解化工园区内停车难问题。 三、实施焦作市城区一体化智慧停车设施项目。 去年,我局编制了《焦作市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已通过规委会审查,市政府已同意实施。同时谋划了智慧停车设施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采取有偿授权方式,通过公开拍卖授权给焦作市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计划三年内新建公共停车场28个,改造停车泊位4.4万个,项目建成后将基本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 四、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工作。 对违停车辆处罚的管理处置权限在公安(交警)部门,市城管局并没有管理权限,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增加“潮汐车位”,实行“首违不罚”政策,我局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工作职责,与市公安局、中站区协同,切实做好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发挥停车规划引领作用,以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为宗旨,加快整合开发城市公共停车资源,重点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未利用土地等,挖掘停车资源潜力,结合场地条件建设平面、立体等适宜形式的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
2025年7月8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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