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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8  【字体: 】  阅读次数:

李芳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问题具体客观,提出的建议对我们提高公园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价值。《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禁止携带犬只以及其他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宠物进入公园;除老、幼、病、残者专用车和其他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允许,不得进入公园。我局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在公园出入口设置车辆阻拦设施,并设置禁止宠物入园和车辆不得入内标识牌。

二是在主要出入口或重点时间段设置安保人员进行专门值守,对携带宠物入园和违规电动车入园的游客进行及时劝阻,加强教育管理和整治力度。

三是公园安保巡逻车辆在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前提下,在巡逻过程中通过音箱或扩音器等宣传设备不间断宣传播放《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发放宣传页《游园“十不”》,悬挂条幅等措施,提醒游客文明游园。

四是针对部分特殊情况,如人民公园,因历史原因,人民公园园内有老干部活动中心、养老院、幼儿园、13家家属院及多家商户等,公园是其唯一进出通道。针对以上通行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以下管理措施:驻园单位车辆,入园后按指定路线行驶,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禁止占用公共区域;商户车辆,禁止日常入园,进货车辆需避开游客高峰时段(早8点前、晚6点后),按指定路线低速通行并尽快驶离;幼儿园车辆,接送时段为上午7:00-8:00、下午4:50-5:30,其他时间严禁入园,车辆需低速行驶;家属院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车辆停放在固定区域。

五是针对提案中“天河公园普济路至政二街段,问题尤为突出”,我局将督促焦作中建南水北调生态保护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公园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宠物入园,增派安保和保洁人员,对违规携带宠物入园、电动车骑行等行为及时劝阻。

下步,我局将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公园各方面的工作责任到人,在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让游客能够根据标识牌内容,迅速找到负责相应工作的具体负责人,随时接收和解决游客的投诉与建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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