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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0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8  【字体: 】  阅读次数:

杨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市人民公园动物园搬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公园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人民公园动物园始建于1964年,属历史遗留展区。经核查,该园现存动物2382头(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4头(只)。因历史原因,动物园位于老城区核心地段,随着周边居民的增加,动物园影响周边环境,噪音及气味污染,猛兽饲养环境不优等问题日渐突出,搬迁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我局也多次就该问题进行调研、讨论,并与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动物园现有管理商户协调搬迁有关事宜。

动物园从管理部门上来说,在行业管理属于林业局,主要负责野生动物繁育、救护、疫源疫病监测、行政许可等。园林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设施维护、游客服务、园林绿化等。同时,现有的动物园属于私人所有,由其负责日常管理。搬迁涉及选址、资金、动物安置、管理等系列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一是将搬迁动物园列入工作日程,综合考虑交通生态环境选址等因素,切实做好搬迁前的基础工作。二是与林业部门等积极结合,就动物园后续发展、环境污染、安全等问题进行沟通,会商搬迁有关工作,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推动形成搬迁意见。三是我局将做好搬迁前过渡期管理工作。督促动物园现经营管理人对笼舍进行加固,对动物园饲养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巡视及值班力度,对动物粪便实行日产日清+封闭运输定期消毒,减少异味,切实做好安全和卫生有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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