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53010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08-08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
余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城区学校集中供暖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集中供热实施特许经营,四城区由中环寰慧(焦作)节能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热服务,高新区由高新区城投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热服务。目前,我市城区中小学均未接入集中供热,仅部分幼儿园、河南理工大学实现集中供热。凡有供热需求的学校在当年8月31日前可向供热企业提出供热申请,供热企业将提供报装“一条龙”服务。 对于申请集中供热的城区学校涉及以下费用: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建校区已向市财政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配合供热企业向市财政局申请返还即可;未向市财政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需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后期如向财政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企业将无息退还。 2.工程建设费:红线内供热工程由学校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施工,若学校选择供热企业进行施工,红线内供热工程建设费参照新建小区模式,由申请单位与供热企业核对预算,费用标准参照2016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确定。待费用支付后,供热企业实施工程建设。考虑到学校的特殊因素,供热企业将给予适当优惠。 3.采暖费:依据焦发改价管【2008】775号文件执行,单价0.27元/平方米·天,需在采暖季开始前全额缴纳。 感谢您对供热工作提出建议,我们将积极推进供热工作,督促供热企业持续提升供热服务品质,不断满足群众的供热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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