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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小知识|焦作城管发布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提醒
发布时间:2025-11-20  【字体: 】  阅读次数:

      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升餐饮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规范燃气使用行为,近日,市城管局有关部分负责人根据相关安全规范,梳理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七大要点,提醒相关场所严守安全底线,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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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选用要规范。 必须选用带二维码的正规气瓶,通过扫码可核查充装企业、充装时间等信息,对无码或钢印显示超期的气瓶一律禁止使用。同时,不应使用外地流入气瓶,气瓶严禁放置在公共用餐区域,且与燃具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5米。

设施使用守规矩。 燃具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的金属波纹管,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燃气管线严禁私接“三通”,不得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一旦发现存在油污、破损、老化等情况须立即更换,并确保连接处紧固。必须安装联锁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液化石油气时,报警器应设置在距地面约0.3米处;使用天然气时,报警器应设置在距顶棚不超过0.3米处。此外,国家明令淘汰的“可调式减压阀”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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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间设置有要求。 当液化石油气单瓶净含量超过100千克(例如包含2瓶50千克气瓶或多瓶15千克气瓶时),必须设置专用的气瓶间。气瓶间严禁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部必须安装气体泄漏报警器。同一使用空间内,禁止混用电、气等不同种类的燃料,也禁止设置两套及以上相互独立的供气设施。

燃气具选用要合格。 严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标志的燃气具。所有燃气具的使用年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判废规定,严禁超期“服役”。

用气行为要规范。 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操作务必规范,严禁使用明火对气瓶进行加热,不得摔、砸、倒卧气瓶,确保用气过程安全可控。

应急处置要牢记。 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务必保持冷静,并遵循以下关键步骤:立即关闭气源阀门→迅速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严禁触动任何电器开关(如开灯、关灯)→迅速疏散现场人员→撤离到室外安全区域后,再拨打供气企业服务电话或119火警电话求助。

安全培训常开展。 各餐饮经营单位务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燃气设施的正确操作方法和必要的应急避险常识,共同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希望各餐饮单位严格遵守以上规范,市民积极监督,携手营造安全、放心的餐饮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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