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豫燃专班〔2025〕6号)、《河南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豫建行规〔2024〕2号)文件的要求,对修武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燃气经营许可证核查换发工作,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1月14日起开始公示。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