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8-10-29 【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1155 |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三级预算单位,内设六队、二室。 (二)部门职责 受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管线、路灯、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和监管;负责城市市政设施有关规费的征缴;负责对城区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人员共有编制72人;在职职工66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收入784.69万元,支出总计784.6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39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收入合计78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4.6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支出合计78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09万元,占98.01%;项目支出15.6万元,占1.9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84.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27.39万元,增长19.3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8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39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万元,占11.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2万元,占6.20%;住房保障支出44.89万元,占5.72%城乡社区(类)支出 598.49万元,占76.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90万元。 比 2017年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1.6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加)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9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修费,比2017年减少1.3万元,较上年下降13.90%,主要原因:减少公车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加)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2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6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0万元,支出项目共2个,支出总额15.6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焦作市市政设施管理所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55.9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0.01万元,车辆47.58万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执法执勤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执法工作经费:是指在执法工作中需要不断采取大规模集中宣传,使广大城市居民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明显提高。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悬挂条幅、印发相关文件、材料,对损坏、破环市政设施案件跨市区调查、取证等所发生的支出。 九、市政设施管理费:是指市区多条主要道路存在易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废弃线路、废弃物和非市政管网冒水的现象,切属遗留问题,责任单位界定不清对废弃的线路、遗留的废弃物、非市政管冒水、治理擅自设置梅花桩等违章设施整治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2018年市政所部门预算批复表 2018市政所预算公开表 信息来源: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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